为贯彻落实教育部以及江西省关于加强高校大学生心理素质与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完善我院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有效地对学生心理危机进行干预,预防校园突发危机事件对学生的危害,预防学生伤害自己或他人的行为,提高学生心理健康水平,特制定本大纲。
一、心理危机干预指导思想
1、危机干预以教育为主,必须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提高学生的心理素质为目标,促进全体学生健康的成长。
2、要根据大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和教育规律,全面落实心理健康教育,培养大学生良好的个性心理品质,提高心理调节能力、社会适应能力和挫折承受能力。
3、坚持重在预防的原则,积极开展生命教育、培养学生认识生命、尊重生命、欣赏生命、珍爱生命的意识,以及危机应对方法等,引导学生热爱生活,善待人生,悦纳自我与他人,自爱自信,自立自强。
4、协助学生建立良好的社会支持系统,鼓励同学之间互相关爱、互勉互助,形成协调的人际关系。
5、危机干预工作要准确判断、果断处理、有效干预,避免因处理不及时、不得当而激发或加重学生的困扰,给学生工作带来被动局面。
二、心理危机干预工作目标
1、心理危机干预指对处在心理危机状态下的个人或群体采取有效措施,使之最终战胜危机,重新适应生活。引发心理危机的原因可以是灾难性事件,如自然灾害、疾病爆发、恐怖袭击、校园暴力等;也可以是个人内在冲突,如失学、失恋、失业等。
2、通过心理危机教育和宣传,加强学生对危机的了解与认知,提高学生承受挫折的能力和情绪鼓励能力,为应对危机做好准备。
3、通过心理咨询等支持性干预,协助处于危机中的学生把握现状,重新认识危机事件,尽快恢复心理平衡,顺利度过危机,并学会正确的应付危机的策略与方法。通过提供适时的介入和援助,避免或减少大学生中出现自伤或伤及他人事件发生。
4、通过构建大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及自杀预防工作体系,做到心理困扰早期预防、早期发现、早期诊断、早期应对,避免或减少危机对学校正常工作的影响。
5、开展相关的危机研究项目:建立监测自杀死亡和自杀未遂率的制度;评估各类大学生自杀行为的危险因素;了解大学生对自杀的看法和态度;建立、进行和评估不同措施以筛查各种心理障碍;建立、进行和评估不同措施以提高学生管理干部的心理卫生知识。
6、通过积极创建和谐校园,为学生成长营造健康氛围,努力提高学生的心理健康水平,优化大学生的心理品质,促进每一位学生的健康成长和成才。
三、心理危机干预重点对象
1、在心理健康普查中筛选出来的有心理障碍或心理疾病或自杀倾向的学生。
2、由于学习压力过大而出现心理异常的学生,如第一次出现不及格科目的优秀学生、需要重修多门功课的学生、将试读的学生、将被退学的学生、完成毕业论文有严重困难的学生等。
3、生活学习中遭遇突然打击而出现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如家庭发生重大变故(亲人死亡、父母的离异、父母下岗、家庭暴力等)、遭遇性危机(性伤害、性暴力、性侵犯、意外怀孕等)、受到意外刺激(自然灾害、校园暴力、车祸等其他突发事件)的学生等。
4、个人感情受挫后出现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如失恋者、单相思而情绪失控的学生等。
5、人际关系失调后出现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如当众受辱、受惊吓、与同学发生严重人际冲突而被排斥受歧视的学生、与老师发生严重人际冲突的学生。
6、性格内向孤僻、经济严重贫困且出现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如性格内向、不善交往、交不起学费的学生、需要经常向亲友借贷的学生。
7、身体出现严重疾病,如患上传染性肝炎、肺结核、肿瘤等,医疗费用很高但又难以治愈的疾病,个人很痛苦,治疗周期长,经济负担重的学生。
8、患有严重心理疾病,并已经专家确诊的学生,如患有抑郁症、恐怖症、强迫症、癔症、焦虑症、精神分裂症、情感性精神病等疾病的学生。
9、出现严重适应不良导致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如新生适应不良者、就业困难的毕业生。
10、由于身边的同学出现个体危机状况而受到影响,产生恐慌、担心、焦虑、困扰的学生。如自杀或他杀者同宿舍、同班的学生等。
四、心理危机干预模式
危机出现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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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机过程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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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机处理后 |
心理健康教育 生活适应指导 良好个性培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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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线援助 认知治疗 行为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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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辅导 后期干预 压力调适 |
1、危机干预模式可以分成危机前、危机中与危机后三个阶段的干预,各阶段有不同的干预方式,尽量做到危机前有充分应对的心理准备,危机中有切实可行的干预方法,危机后有适当的抚慰与成长教育,使学生能从危机中学习到有效的自我调节方法。
2、个体对危机反应的严重程度与个性特点、对事件的认知和解释、社会支持状况、以前的危机经历、健康状况、适应能力、所处环境等有关。危机发生前,即在日常教育中加强和落实大学生危机意识和心理健康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认知方式和健全的人格,提高危机应对心理准备和应变能力,这是最根本的干预。
3、定期对大学生开展心理健康测评,建立学生心理档案,以便做到心理问题早期发现,早期干预,防患于未然。心理咨询专职教师对有心理问题学生进行心理鉴别、咨询和跟踪调查,形成心理问题筛查、干预、跟踪、评估一整套工作机制,提高心理危机干预工作的科学性和针对性。
4、危机过程中的干预需要使用立即性、灵活性、方便性、短期性、创造性的干预策略来协助大学生适应与度过危机,尽快恢复正常功能。危机干预的时间一般在危机发生后的数个小时、数天,或是数星期,干预的最佳时期一般在事件发生24小时之后,72小时之前。心理干预方式有心理咨询与心理健康教育两个方面。在危机干预中可采用热线咨询、个别咨询、心理支持性团体咨询、网络咨询、心理健康材料发放等方法。
5、危机过去之后,干预工作仍然需要。可以使用支持性干预及团体辅导策略,通过班级辅导等方法,协助经历危机的大学生正确总结和处理危机遗留的心理问题,尽快恢复心理平衡。并跟踪调查,尽量减少由于危机造成的负面影响。
五、心理危机干预人员
1、 心理危机监测三级网络:
建立大学生心理危机“三级监测网络”体系,即以院领导及学生处(心理健康咨询中心)为一级网络;二级学院(系)为二级网络;各班级为三级网络。每一级网络都指定专人负责,定期向上级网络报告。
各级网络职责和分工:一级网络统一收集和掌握全院的学生心理问题信息;二级网络统一收集和掌握所在院(系)学生的心理问题信息。各院(系)要严格落实学生管理制度,随时关注有关动态;学生科每天晚上熄灯前要检查学生就寝情况,查清未归学生去向,并按规定追究违纪者责任;定期开展隐患排查,特别关注和关爱贫困学生、有严重生理或心理疾病的学生、毕业生、在学习或生活中遇到突然打击或受到意外刺激的学生。收集和发现的学生心理异常现象和因为突发事件而产生的心理问题,应该当天报告一级网络;三级网络统一收集和掌握所在班级学生的心理问题信息,发现学生心理异常现象和因为突发事件而产生的心理问题,应该当天报告二级网络。
危机干预需要在学校领导统一指导下,各个相关部门密切协作,以保证心理危机干预成功。
2、定期对从事学生管理干部及学生干部进行心理健康方面的业务培训,提高他们对心理问题的鉴别能力、心理危机干预能力及心理健康知识素养。
3、心理危机干预工作是系统工程,需要学院相关部门的配合。学生处负责系统的心理健康教育与危机干预培训、危机干预工作的统筹等;心理健康咨询中心负责制定和实施心理健康教育,开展心理测评与心理咨询服务等;保卫部负责紧急事故处理和危机干预的安全保卫等;校医院负责疾病诊治中心理危机的及时发现,以及危机中身体伤害的抢救与治疗;教务处负责心理健康课程安排、教学质量评估以及危机期间教学的调整;宣传部负责危机干预与心理健康教育媒体宣传,以及危机中的媒体采访等。
六、心理危机应对工作流程
附注:个体危机状况评估
(1)人对危机的心理反应通常经历四个不同的阶段。首先是冲击期,发生在危机事件发生后不久或当时,感到震惊、恐慌、不知所措。其次是防御期,表现为想恢复心理上的平衡,控制焦虑和情绪紊乱,恢复受到损害的认识功能。但不知如何做,会出现否认、合理化等。再次是解决期,积极采取各种方法接受现实,寻求各种资源努力设法解决问题。焦虑减轻,自信增加,社会功能恢复。最后是成长期,经历了危机变得更成熟,获得应对危机的技巧。但也有人消极应对而出现种种心理不健康的行为。
(2)当个体面对危机时会产生一系列身心反应,一般危机反应会维持4—8周。危机反应主要表现在生理上、情绪上、认知上和行为上。危机有自限性,急性期通常在6周左右,但结果可能适应良好,也可能是适应不良。
(3)生理方面:心跳加快、血压升高、肠胃不适、腹泻、食欲下降、出汗或寒战、肌肉抽搐、头痛、耳朵发闷、疲乏过敏、失眠、做恶梦、容易惊吓、头昏眼花或晕眩、感觉呼吸困难或窒息、哽塞感、胸痛或不适、肌肉紧张等。
(4)情绪方面:常出现害怕、焦虑、恐惧、怀疑、不信任、沮丧、忧郁、悲伤、易怒,绝望、无助、麻木、否认、孤独、紧张、不安,愤怒、烦躁、自责、过分敏感或警觉、无法放松、持续担忧、害怕即将死去等。
(5)认知方面:常出现记忆困难、混淆、注意力不集中、犹豫不决、缺乏自信、无法做决定,健忘、效能降低、计算和思考理解都出现困难、不能把思想从危机事件上转移等。
(6)行为方面:呈现社交退缩、沉默、情绪失控、典型行为习惯改变、过度活动、没有食欲或暴饮暴食、逃避与疏离等行为、容易自责或怪罪他人、不易信任他人,与人易生冲突等。严重的会出现自杀倾向。
七、建立危机三级预防体系
1、学院一级预防。学校要将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纳入学生培养中,开设心理健康教育必修或选修课程,通过课堂途径广泛宣传心理健康知识,引导学生掌握必要的心理自我调适方法,提高学生识别及防护心理疾病的知识。通过多种渠道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落实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形成广大师生人人关心心理健康的氛围。学校心理健康咨询机构中心要有心理危机干预及自杀预防意识,在心理辅导或咨询过程中,如发现处于危机状态需要立即干预的学生,要及时采取相应的干预措施,确保学生人身安全。
2、院(系)二级预防。院(系)学生管理干部、班主任要以学生发展为工作之本,自觉主动学习心理健康知识,了解学校危机干预流程。要爱护学生、关注学生的健康成长,深入学生,及时了解学生的学习、生活、思想及心理状况。在发现或得知学生有异常心理或行为表现时,立即找学生及其周围同学谈话了解相关情况,并立即向一级网络报告。由一级网络对学生进行心理评估并提出相应的干预措施。
3、班级三级预防。充分发挥班级学生干部、学生党团员的骨干作用,关心同学,加强思想和感情上的联系和沟通,一旦有异常情况发生,能够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向班主任、政治辅导员报告,把可能出现的伤害事故解决在萌芽状态。同时,班主任辅导员要进行心理健康培训,了解学生心理状况,熟悉学生常见心理问题,及时发现学生的异常问题,及时汇报院系,配合院系进行危机干预,并协助院系作好家长的工作。
4.对危机中特殊学生的干预措施。对于有严重心理障碍或心理疾病的学生首先要请专家对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进行评估或会诊,及时采取心理治疗或住院治疗等措施。对有自杀意念学生一旦发现应立即将有自杀意念学生转移到安全的环境,并成立监护小组,实行24小时全程监护,确保学生人身安全,并通知学生家长到校共同采取干预措施。对于已经实施了自杀的行动但没有完成或已经完成自杀的学生,应立即送到校医院实施紧急救治或转到其它医院救治,同时要保护、勘察、处理现场、防止事态扩散和对其他学生的不良刺激,并配合、协调有关部门对事件的调查。对于有伤害他人的意念或行为的学生,应立即采取措施保护双方当事人的安全,并通知学生家长到校共同采取干预措施,确保学生人身安全。
5、对于危机事件的处理要在评估其危险程度后,对高危人群运用多种干预方法提供及时干预,积极开展心理救助。面对学生有自杀和伤害他人的倾向,明确告诉来访学生,为了他(她)及其他人的安全,需要通知有关人员,要求学生做出不做危险行为的承诺,同时对其以及相关人员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
6、评估干预结果与终止干预。有效的危机干预是帮助当事人获得生理上心理上的安全感,得到可能的基本需要的满足,缓解乃至稳定由危机引发的强烈的恐惧、震惊或悲伤的情绪,恢复心理的平衡状态,对自己近期的生活有所调整,并学习到应对危机有效的策略与健康的行为,增进心理健康。
学生处
心理健康咨询中心
二OO五年三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