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协会简介
第一条: 本协会全称, 九江学院心理协会 , 英文译名为 :Jiujiang University Psychological Association.
第二条: 协会性质: 本协会是在校团委,社科部的支持下、心理咨询室指导下,由全校有志于心理健康教育服务,帮助大学生提高心理健康水平的青年大学生组成的群众性的学生社团组织 。
第三条:本协会坚持正确的方向,遵守法律法规,以及学校的各项规定,在校团委的领导下,积极开展各项工作。既要气氛活跃,又要保证秩序,保证协会的健康发展。
第四条: 本协会宗旨:关注心理健康,构建和谐文明校园,发挥理论性社团的优势,联系实际,关注广大在校大学生的心理健康,携手共筑爱的家园.
第五条: 本协会的主要职责:
1.开展有关心理健康知识教育和宣传普及工作。
2.组织开展以大学生心理健康为主题的学习与研究,并与其它心理学组织进行学术交流。
3.协助心理咨询室开展多种形式的心理咨询活动。
4.承担大学生健康心理发展的有关研究任务,为学校的人才培养提供科学的调研资料及报告。
第六条:大学生心理健康协会在各系设心理健康小组。
第二章 大学生心理健康协会要求
第一条:倡导和组织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争当学校各社团的先锋。
第二条:开展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心理健康活动。
第三章 会 员
第一条:凡具有我校学籍且承认心理协会章程者均可成为会员。
第二条:成员享有以下的权利:
1、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按心理协会的章程规定,讨论和决定大学生心理健康协会的重大事务,对心理协会的工作提出建议、意见、实行或者监督。
3、优先参加本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4.可优先接受心理咨询专家的免费咨询服务。
第三条:成员履行以下义务:
1、遵守心理协会的章程,执行协会决议,完成大学生心理健康协会委托的任务。
2、维护心理协会的团结和声誉。
3、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勤奋学习。
第四条:心理协会的职责
1.宣传心理健康知识,引导全校同学走入身心健康发展、自我管理、自我调节。
2.在心理咨询室各位老师的指导和帮助下,组织开展各项有益于心理健康的活动。
3.及时向上级反映广大学生的意见和要求,认真执行上级指示,认真完成上级布置的任务。
第四章 组织机构
第一条: 本协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最高权力机构为会员代表大会(大会每年举行一次)。
1.会员大会是本会最高权力机构;凡本会会员均有权参加会员大会。会员大会运作方式;会员大会每学期召开一次,在特殊情况下可提前或推迟召开;由本会全体会员及特邀代表组成;凡涉及到本会的重大事情,可由理事会决定召开临时会员大会并做出决定.
第二条: 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职责
1.制定和修改本协会章程。
2.决定本会的工作方向和任务。
3. 检查和监督各职能组工作。
4.提议任免大学生心理健康协会成员。
5. 听取和审议年度工作报告;
第三条: 协会组织机构.
1、本协会设会长一名,负责各部门的协调,监督工作,组织领导协会。
2. 本协会设副会长三名,负责协助会长工作,在会长离职或缺席时替代会长之职.
3. 会长由会员选举产生,任期一年;会长负责协会内外一切事务,协调协会内部关系,会长有权撤换各主要负责人,两副会长均由会长提名,任期一年。会长和副会长接受指导老师和全体会员的监督。
4. 协会内部设文秘部、外联部、信息部、宣传部、业务咨询部、调研部、文艺部、案例咨询部八个部门。
第五章: 各部门基本工作职能
文秘部:
(1)处理协会日常内部事务,协调各部的关系,处理日常事务,安排各项活动。
(2)负责协会的各部门的工作计划和总结以及其他活动的记录等资料的整理。
(3)负责协会各种会议的组织和记录。
(4)负责会员资料管理.
(5)负责协会财务管理
外联部:
(1)制定协会活动计划,具体安排协会活动。
(2)负责协会与其他协会的外联以及接洽工作.
(3)负责协会的外部赞助事务,与商家洽谈为为协会各项活动提供资金赞助.
(4)协调各部门的工作.
宣传部:
(1)负责本协会重大活动的宣传,以及各活动的人事通知.
(2)负责协会宣传栏的宣传及维护活动等
(3)负责协会校内校外的形象宣传
信息部:
(1)负责协会网页的制作和管理;
(2)负责整理协会的各类活动内容并在网上发布;
(3)负责协会其它在网上开展的各类活动。
调研部:
(1) 定期组织会员进行心理健康知识的学习,适时的开展问卷调查工作。
(2) 负责收集学生心理动态方面的资料,组织调查活动,及时反馈学生心理状况。
文艺部:
(1) 文艺部负责协会的文艺活动的节目策划及场地布置。
(2)负责心理情景剧表演、心理影片赏析等节目制定。
业务咨询部:
(1)制定协会的发展方向及策略.
(2)制定协会的工作计划.
(3)负责协会业务的咨询及指导各部门的工作.
(4)负责协会各项活动的提案及审核.
案例分析部:
(1)协助校心理健康中心接待工作,负责心理健康知识及相关学术论文的搜集、整理
及宣传心理健康知识的材料.
(2)协助指导老师开展心理知识辅导班和一些心理咨询工作。
(3)收集心理咨询案例,供协会交流,研讨使用,为协会的工作提供更好的工作方法和指导.
第六章 协会制度
1.管理制度:协会工作原则,少数服从多数.
2.奖励制度:在做好本部工作的同时,积极帮助其它部门的加5分 ,在本协会活动中表现突出者加1-3分 , 对协会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并被采纳者加1-5分 ,学期末根据表现,评选出两个优秀部门,各部门再按照人数比例评出相应的优秀干事、干部 根据个人表现和积分多少、评出优秀会员若干。
3.惩罚制度:会员迟到三次,记旷会一次,旷会三次勒令退会 。干事迟到三次,记旷会一次,旷会两次降级为会员 。 干部迟到两次,记旷会一次,旷会两次降级为干事 (注:迟到一次扣3分,旷会一次扣5分。请假应持假条事前向相关部门领导请假,积分到30分勒令退会) 对于被勒令退会者,给予通报批评 , 对于严重损害协会形象者,取消其会员资格,并给予通报批评 ,在工作中有重大失误及失职的干部或干事应自我检讨,协会进行通报批评或降级处分。
4.退会制度:会员期限为入会之时至毕业,超出期限将自动取消会员资格 ,因个人特殊情况,个人提出申请,经协会理事会讨论通过,可取消其会员资格.
5. 财物管理制度:协会会费由文秘部统一收齐,交至副会长处 .每次开展活动,主办部门部长必须做活动经费初步预算,写成计划书上交,由常务理事会通过并由会长审核批准后方可,活动经费如需报销,须有发票,方可报销。如有特殊情况,须开具必要证明,否则不予报销 .
第七章 附则
1.经业业务咨询部提议或全体成员1/2以上提出修改章程的提议,则由会长召集全体大会讨论修改确定并上报社联会备案(2/3以上人员出席有效)
2.本章程最终解释权归九江学院心理协会
3.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