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叔子爱莲奖学金”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根据《九江学院“叔子爱莲奖学金”评选及管理办法》的要求,2016-2017学年“叔子爱莲奖学金”评选工作已经展开,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1、各二级学院依据评选办法,每个学院申报2至3名同学作为候选对象。
2、2017级新生不参与本学年“叔子爱莲奖学金“的评选。
3、学生申报“叔子爱莲奖学金”,须提交书面申请,由所在班级按评选条件推荐,并将主要事迹材料(字数在1500字左右)报所在二级学院初审;二级学院初审后确定本学院推荐名单,并在二级学院范围内公示,报“叔子爱莲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叔子爱莲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按评选条件进行综合评定,确定入选名单,并在全校范围内公示,公示无异议后进行表彰。
4、各二级学院将申报材料(申报表、事迹材料及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单位公章于12月15日17:00前报学生处,申报表电子稿同时发学生处邮箱xsc@jju.edu.cn。
联系人:孟飞 联系电话:8311048。
学生处
2017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