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4年全员育人工作先进单位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根据学校年终考评工作要求,决定评选2014年九江学院“全员育人工作先进单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贯彻落实学校《关于构建全员育人体系保障学校平安和谐的意见》,辅导员和班主任分工明确,协作管理,日常工作记载详实,资料完整齐全。加强对辅导员、班主任培训和考核,有培训计划,有考核结果。
2、加强学生日常管理,管理制度完善、管理数据完整,资料记载齐全。加强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考核,加强校纪校规教育和考风考纪教育,学生遵守校纪校规。加强学生宿舍管理,宿舍管理规章制度完善,寝室文化丰富多彩。加强学生安全教育与管理,经常开展安全教育活动和安全隐患排查,安全管理工作规范,安全管理落到实处。
3、加强学风建设,严格课堂纪律,严格考勤,严格考试纪律。组织开展学生考研、考证、专升本、自考等活动,有切实可行的措施,效果良好。
4、与学生家长信息沟通机制畅通,召开新生家长代表座谈会,辅导员、班主任定期与学生家长联系,班级建立学生家长联系通讯录。建立学生学业预警、违纪预警和心理预警制度。
5、组织开展创业教育活动,营造创业氛围,培养学生的创业精神。
6、开展好习惯教育。巩固军训成果,早起出操,有安排,有考勤记录。开展诚信教育活动,学生诚实守信,有典型事例。开展举止教育活动,“随手捡、随堂清”活动效果良好。
7、广泛开展国学素养教育活动,实施“一二七”计划。
8、积极创新学生工作,特色鲜明。
二、评选程序
1、各二级学院填写申报表,并上交申报材料(含电子稿),于2014年12月22日前交学生处学生管理科。
2、学生处、团委组织评审,评选出四个先进单位,报请学校审定。
附:九江学院“全员育人工作先进单位”评选申报表
学生处
2014年12月9日